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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突出“六抓”,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编辑: 吕梁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 2009-04-23
    学习实践活动第二阶段以来,为了确保活动效果,市局党委明确提出了开展“六抓”活动,推进学习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一是抓领导带头。及时制定了第二阶段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领导责任,细化了各项活动任务的落实。按照领导带头学习、带头调查研究、带头坚持解放思想、带头分析检查、带头整改落实、带头做好本职工作“六带头”的要求,局党委召开了3次中心组学习会议,局领导和各支队、处室、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责任,发挥率先垂范作用,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带头讨论、带头谈体会。局机关党员干部全面参与学习培训,严格按计划落实,做到不漏项,不漏人。二是抓制度规范。建立了学习实践活动报告制度、考勤制度、督查考核制度、通报制度、成果展示制度和联络员制度,及时了解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及时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查找纠正存在的问题,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有序开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三是抓学习重点。结合各支队、处室工作实际,采取集中与自学掌握基本理论、辅导与宣讲重点解疑释惑,讨论与交流完善思路措施,汇报与检查着重解决问题的方法,扎实抓好科学发展观专题学习,认真完成规定学习内容,认真交流学习心得体会,切实查找本支队、处室和本人的差距和不足,努力做到在加强学习中统一认识,在交流讨论中解放思想,在转变观念中明确方向,在解决问题中推动工作。四是抓载体建立。为保证学习效果,建立了“五个一”活动载体,即由局领导轮流给全机关党员作一次主题报告;各支队、处室人员每天相互交流一次学习心得;每周开展一次学习评选活动;每人写一篇3000字的体会文章;每个支部推荐一名选手参加市局学习心得体会演讲大会。五是抓营造氛围。局党委班子成员在参加局机关活动安排的同时,深入联系点和所分管单位,指导督查学习实践活动。加强协调沟通,定期督促检查,及时通报各支部、各支队、处室学习实践活动情况,保证活动扎实有序开展。及时向市活动办反馈我局活动开展情况,采取编发简报、网上专栏等多种形式营造学习氛围,已编发《简报》19期。六是抓超前谋划。坚持把学习实践活动5个阶段17个环节作为一个完整系统,统筹谋划和组织实施,确保把各项“规定动作”不折不扣做到位,同时结合公安实际,创新活动载体和方式。目前已发出200余封建议书,开始征求各级和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对照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梳理,及时改进和完善,提出解决问题的的思路、举措和办法,全力推进我局“1335”工程建设,努力推动我市公安工作实现新发展,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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