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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 大力加强警民关系建设
编辑: 吕梁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 2009-04-23

--市公安局制定出台加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全省公安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密切公安机关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全面夯实公安工作的群众基础,努力开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新局面。市公安局委研究决定,制定出台了《吕梁市公安机关加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意见要求,一是要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学习实践活动,要把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贯彻落实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统一公安机关如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激发广大民警的创新热情和迎难而上的斗志,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不断加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二是要深入开展全警大轮训活动。要开展“四个教育”,即:按照政治建警的要求,深入开展和谐警民关系教育、执法规范化教育、思想观念教育、法治意识教育“四个教育”。通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使广大民警树立“五个理念”,即: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公平正义、促进和谐的理念,严格管理、热情服务的理念,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理念,科技强警的理念“五个理念”。开展全警大轮训活动。培训重点是:“三懂四会”(懂群众心理、懂群众语言、懂沟通技巧,会化解矛盾、会调处纠纷、会主动服务、会宣传发动)。按照分级分类训练的原则,从3月份开始,市局统筹谋划,集中三个月时间,分期分批对全市公安民警(含事业编制人员、协勤人员)进行集中轮训。开展全警计算机基本技能水平考试工作。依托山西省公安厅在线考试系统,以水平考试为手段,严格考试监督,在确保民警本人亲自参考的前提下,采取下考一级的办法进行全警计算机基本技能的水平考试。所有民警(含事业编制人员、协勤人员)每分钟打字20个以上,计算机基础知识考试成绩在85分以上才算合格。三是要坚持开展爱民实践活动。要紧密结合公安机关的执法、管理和服务工作,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爱民实践活动,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急需的事情做起,实实在在地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逐步累积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四是要集中解决突出执法问题。要认真按照《山西省公安机关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建立健全规范执勤执法行为的工作机制,从程序上、实体上制定出台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执勤执法制度,规范民警行为,从机制上对执勤执法过程的各个环节、各个层面进行全方位的规范监督和制约。要严肃查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实行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制度,重点查办为“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和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以及插手经济纠纷,利用职权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案件。五是要深入“开门评警”“开门接访”工作。做到评议的过程由群众来监督,评议的结果由群众来裁判,整改的效果由群众来检验。要切实增强评议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政凤行风建设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以民主评议为载体,认真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积极拓展群众监督和反映诉求的渠道。六是要推动警察公共关系建设。要召开座谈会,邀请党委政府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评议监督员及基层群众征求对公安工作、队伍建设、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要积极创造条件,定期组织文艺小分队深入基层公安机关和人民群众进行慰问、汇报演出,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介绍英雄模范人物,宣传真实感人的警民故事,展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成效。七是要努力创建和谐警营。要以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凝聚力为目标,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努力形成具有共同的思想基础和事业追求、浓厚的平等意识和民主氛围、良好的纪律作风和整体形象、紧密的团结协作和协同配合的坚强领导集体,促进“班子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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