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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孟建柱今天在第四期全国县级公安局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公安工作上新水平”专题培训班上强调,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把服务发展、保障发展的思想贯穿公安工作的始终,学会在研究状态下工作,努力在千头万绪的工作中遵循规律、把握大局,善于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体现全局性的要求,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切实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孟建柱深刻分析了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以及面对新任务、新挑战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他指出,在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下,我们既要看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坚定战胜困难的决心和信心;又要充分估计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切实增强忧患意识。不仅要预防和打击传统意义上的盗窃、抢劫等多发性侵财犯罪、黑恶势力等严重刑事犯罪,还要预防和打击暴力恐怖犯罪、跨国犯罪等各类新型犯罪。要切实把握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真正做到研判在先、谋划在先、防范在先,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孟建柱强调,公安工作要始终坚持专群结合、依靠群众。如何做好群众工作,已成为新形势下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面临的一个紧迫课题。“枫桥经验”历经45年依然焕发出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主要就是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做到了发案少、治安好、群众满意。现在一些领导干部交通条件改善了,与群众的距离却越来越远了;信息手段先进了,同群众的沟通却越来越少了;文化素质提高了,群众语言却越来越不会说了。县级公安局长要坚持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安全感作为检验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把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开展公安工作的第一导向,进一步深化“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积极构建长效机制,把走访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变成广大公安民警的自觉行为。要正确处理破“大案”与破“小案”、案件侦破与追逃追赃、打击与防范的关系,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孟建柱强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对县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的能力素质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要继承和发扬公安机关优良传统,着力提高群众工作能力;要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提高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能力;要深入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着力提高基层实战能力;要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着力提高驾驭复杂局势能力;要加强和改进舆论引导工作,实现公安机关与媒体的良好合作。县级公安局长要着力提高这五个方面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公安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上取得更大成效。
孟建柱指出,学习能力是一个人最基本、最重要的能力。学习的进步,是一切进步的先导;学习的落后,是一切落后的根源。一个干部的成长进步与坚持不懈的读书学习有很大关系。县级公安局长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勤于学习、善于思考,不断提高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知识水平。要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始终保持蓬勃向上的朝气、开拓进取的锐气、不畏艰险的勇气。要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心,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切实发挥基层公安机关指挥者的职能作用,切实担负起维护一方平安、确保一方稳定的重大政治责任。
孟建柱强调,作为一名县级公安局长,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必须要有爱才之心、识才之能,善于选人,善于用人,保护好、激励好广大民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选准、用好了干部,就能凝聚警心、鼓舞人心、推动工作;反之,则会涣散警心、凉了人心,影响事业发展。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把选人用人的目光投向那些忠诚于公安事业,兢兢业业、埋头苦干的同志。要通过科学有效的管理,进一步增强广大民警的职业认同感,进一步增强公安队伍的生机和活力,真正把广大民警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干事创业上来,努力带出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队伍。
孟建柱指出,老百姓评价我们,不仅要看我们做事是否认真,还要看我们做人是否干净。县级公安局长要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有自觉接受监督的勇气和雅量,学会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做一个政治上的“明白人”、经济上的“清白人”、作风上的“正派人”,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和人民警察的高尚情操,切实以良好的形象带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的优良警风。 专题讲座前,孟建柱与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部长杨焕宁,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孟宏伟、刘德,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蔡安季,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陈智敏、黄明一同亲切看望了参训学员,并与他们合影留念。讲座由蔡安季主持。
来源:公安部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