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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公安工作 全面构建新型和谐警民关系
编辑:     发布时间: 2009-06-02

 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  王武道 

深入开展公安民警大走访活动,全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公安机关的头等大事。在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活动中,全市公安机关要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认真组织开展万名民警进万家大走访活动,全面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全力推动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要用发展的思想统领党委班子建设。党委班子是基层建设的核心力量,只有一班人用发展眼光看问题,用发展的手段谋划工作,公安基层的战斗堡垒作用才会增强。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公安工作,运用和谐的理念指导公安工作,紧密结合实际,强化工作措施,创新警务机制,深化对社会转型期各项工作的研究,全面构建新型警民关系,全面提升服务效能和打击效能,努力维护社会社会持续稳定。要维护班子团结。班子的团结至关重要,要做到相互补台不拆台,遇事共商共议,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民主集中制原则。要用发展的手段加强班子能力建设。坚持讲政治、讲团结、讲和谐、顾大局、保稳定、谋发展、树形象,建和谐班子、带和谐队伍,要紧跟党的时代的步伐,在提高党委的凝聚力上下功夫。要敢于创新、勇于创新,要在探索和实践中把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是要牢记宗旨根植执法为民思想。在强化民警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的同时,坚持用党的最新理念论民警的头脑,指导公安工作具体实践。要加强正规化管理。严格按照正规化的各项要求管理好队伍,队伍正规了,民警思想稳定了,就会自觉服从服务于各项公安工作大局,尽心尽力的工作。同时,要加强制度建设,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要规范执法行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是根本。要利用各种有效形式,坚持经常性地对民警进行执法为民思想教育,使广大民警真正明确公安工作的主线是执法,执法的最终目的是充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安居乐业。要把执法为民的思想牢牢扎根于每名民警的头脑之中,使广大民警始终带着对人民群众深厚的感情去执法、去工作。
    
三是要全面构建新型和谐警民关系。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只有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才会得到民警和人民群众的拥护和爱戴,才能全面构建新型和谐警民关系。要认真按照省厅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总体要求,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的要求,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开展警民共建活动,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建设,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保障民生。各级公安机关要紧紧围绕开展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认真组织开展万名民警进万家大走访活动,进一步推广忻州十进家活动经验,努力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促进警民关系的和谐。要及时发现和培养先进典型、总结典型经验,宣传树立一批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重大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与辐射作用。拟争取团市委支持,在全市开展警民和谐关系建设双十星评比活动,进一步推动此项工作深入开展。积极探索密切警民关系的新途径和新办法,认真组织开展各种大型群众性警民互动活动和文艺宣传活动,使全市警民和谐关系建设取得实效。要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转变执法、执勤工作作风,不断改进公安工作,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要全力维护吕梁社会和谐稳定。保持一个安定的社会环境,人民才能安居乐业,才能凝聚人心、提升人气,才能一心一意谋发展,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公安机关作为维护和管理社会治安的主要职能部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承担重要职责。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把各项防范措施做在前面,深入开展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和其他各类治安灾害事故隐患大排查活动,深入开展治安乱点集中排查整治工作,集中排查化解一大批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整治一大批治安隐患,集中攻克一大批大案要案和多发性侵财案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严密防范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各种途径,面对面地向群众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群众自觉守法和利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加强对群众的安全防范知识教育,积极传授防侵害、防事故的安全防范常识,不断提高群众自我安全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确保社会政治和治安大局稳定,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为全市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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