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府信息公开吕梁警讯新闻中心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警界风采便民办事常识警方提醒
  当前位置: 警方提醒
 
警方提示:谨防不法分子利用甲型H1N1流感疫情实施诈骗犯罪
编辑: 吕梁市公安局信公办     发布时间: 2009-06-10
    当前,甲型H1N1流感疫情自墨西哥、美国迅速向其他国家蔓延,已构成具有国际影响的公共卫生紧急事态,世界卫生组织将这次流感流行的警告级别提高至5级,我国也已出现确诊病例。为了保障疫情防范工作顺利进行,打击利用疫情实施诈骗的违法犯罪活动,警方梳理出如下几种借疫情对广大市民实施诈骗的手段,提醒市民提高警惕,谨防受骗上当:

  1、假冒政府或疾控部门的名义,向群众推销所谓预防甲型H1N1流感的药品实施诈骗。在我国以往的案例中甚至有某些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职权推销假劣疫苗、药品,导致病人免疫失败的严重后果;

  2、假冒国家工作人员以检查防范甲型H1N1流感的名义,利用人们相信执法部门的心理实施诈骗;

  3、通过网络、通讯等各种媒体发送虚假信息,利用人们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不了解实施诈骗

         主办:吕梁市公安局 
技术支持:吕梁市政府办公厅网络中心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