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吕梁市公安局提示广大考生及家长,高考前后正是各种招生诈骗违法犯罪活动高发期,希望公众提高警惕,严防上当。 提示1:“高考”引发的链条式诈骗,主要集中在三个阶段:其一是考前阶段。犯罪嫌疑人以提供试题及答案、传递答案或者“帮助免试入校”等方式,实施“媒体钓鱼”或者“手机短信”类诈骗。其二是录取阶段。在录取前夕和录取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自称有“熟人”关系,花钱能上好大学、好专业,分数不够能上大学等,从而实施“媒体钓鱼”或者“手机短信”类诈骗;有的还变造或伪造大学录取通知书,让当事人事先将学杂费打入其账户实施诈骗。其三是落榜阶段。在录取结束后,犯罪嫌疑人会假称考生落榜后想不开、跳楼或者自杀等引发后遗症,至今尚未治愈,到此寻求名医,进而实施“寻医治病”或者“封建迷信”类诈骗。 提示2:高考招生诈骗类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主要作案方式有12种: 一是冒充高校招办人员行骗。不法分子自称高校招生人员,携带高校招生宣传资料,诱骗学生及家长填报志愿,在取得家长的信任后,又强调录取的难度,暗示考生及家长慷慨出手。 二是混淆文凭教育形式蒙骗。不法分子有意混淆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助学辅导与普通高等教育的区别,蒙骗考生。考生入学后才知道并不是普通高等教育的本、专科,而是自考试点班、成教预备班或网络学院。 三是谎称与学校领导或招生人员有“特殊”关系进行诈骗。不法分子自称是高校或省招办某领导的熟人、亲戚、朋友,称有办法让“二本”分数线的考生录取到重点院校,让专科分数线的考生录取到本科院校,或从普通专业调到热门专业等,实施诈骗。 四是谎称“内部指标”诱骗。不法分子伪造文件、私刻印章,设立报名处和咨询电话,假冒高校招生人员,谎称手中掌握高校“内部指标”、“机动计划”、定向招生计划等,让家长先付定金,然后迅速撤离。 五是以“自主招生”诈骗。不法分子利用自主招生政策,误导学生家长,声称自主招生就是不要分数线,花数万元即可录取。 六是以定向招生、委培之名诈骗。不法分子向考生家长许诺能降分录取,骗取定向委培费。 七是利用前些年少数独立学院违规招生行骗。前些年少数高校独立学院游离于招生体制之外,未经批准超计划招生,受到了查处。一些不法分子借机四处行骗,向家长收取高额好处费、信息费。 八是以军校地方招生名义诈骗。不法分子编造有军队院校地方招生指标,甚至伪造印章和部队证件,骗取考生家长钱财。 九是以租高校招生点、办事处名义诈骗。不法分子有目的地在市区租房,设高校临时招生点、办事处,打着高校的旗号进行招生诈骗。考生报考此类高校,交纳了部分现金后,不法分子便携款逃跑。 十是打着本科“补录”旗号行骗。不法分子利用考生及其家长不熟悉招生程序的弱点,打着本科补录旗号行骗。(教育部规定,常规录取结束后,高校本科层次招生一律不补录或换录) 十一是利用录取信息进行诈骗。高校招生期间,不法分子针对家长和考生急于了解信息的心理,通过查询功能了解录取情况,借机向家长索取钱财。 十二是利用网络诈骗。不法分子在互联网上设立虚假招生网站,声称可以代办入学,让考生取得正规学籍、文凭。去年教育部曾公布了中国招生录取网、中国高考招生网、中国高校招生在线、军校招生网、中国军校招生在线、中国高校录取在线、中国名校信息网、中国军校信息网等8个招生诈骗网站,今年不法分子极有可能改头换面继续实施诈骗。 提示3:为了更好防范这类案件,警方提示广大学生及家长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认真核对录取信息。考生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和省级招办签章的“录取信息确认表”后,应登录省招生信息网或到县市区招办核查自己的录取信息。如查询的信息与录取通知书一致(包括学校名称、专业、层次),就是经过省级招办办理了正规录取手续的。否则,就有问题。 二是看是否存在高额收费现象。国家规定,严禁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凡是存在违反国家规定的收费行为,或者另行收取中介费、活动费的行为,都要认真考虑,谨防上当受骗。 三是看前来招生人员(哪怕是亲戚朋友)的承诺是否与国家招生政策相背。任何违背国家招生政策的承诺,都是不可能兑现的。 四是不要相信“分数不够钱来凑”和所谓的“内部计划”、“内部指标”。招生计划和批次线是国家和省统一下达的,只能通过省招办来执行。任何人说自己手中有招生计划或名额都是不可能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