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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不断提升公安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根据省厅部署,结合吕梁实际,积极推行十项便民利民措施
1、切实加快“二代证”制作发放速度。提高制发证工作质量,自公民申请办理二代证之日起,当地公安机关必须统一在60个工作日内办结发证,交通不便地区在90个工作日内办结发证。对孤寡老人、残疾人送证上门。
2、认真解决变更户口审批困难问题。对申请办理户口迁移、符合规定、材料齐全的,公安机关应一次办结;材料不全的,应立即告知并出具补充材料清单,确保第二次办结;对申请办理户口变更、更正等事项,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复杂、疑难户口问题或需要报请市公安局批准的事项,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
3、为新生孩子上户起名字提供本县区避免重名查询申请服务。
4、派出所窗口服务岗位实行节假日弹性工作制、错时工作制,延长为群众服务时间。
5、在民警行为规范、仪容仪表、接人待物等方面实行“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把椅子、一个请字、一杯茶水”的“五个一”温馨服务活动。
6、派出所民警要主动上门服务,积极为群众解决法律纠纷、安全防范、邻里矛盾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为妇女儿童、学生、孤寡老人提供“零距离”服务,做到作风在一线转变,民警在一线服务,问题在一线解决,效率在一线提高,绩效在一线体现。
7、实施出入境管理证件就近领取。同省厅沟通,改变目前群众全部必须到省公安厅领取出入境证件的情况,在不增加申请人费用、不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下,从6月中旬起,人民群众可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接待大厅直接领取入境证件。
8、扩大公民按需申领护照范围。在离石区范围已实行按需申领护照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年底前再扩大条件成熟的5个县(市),实行公民凭身份证、户口簿即可按需申领因私出国护照,2010年底前实现全市范围的按需申领。
9、进一步为我市居民赴港澳台旅游提供便利。取消我市居民申请团队旅游提交旅游费用发票的规定。为居民赴台旅游提供出入境便利。
10、进一步完善机动车自编自选号牌业务在全省范围的应用,使机动车自编自选号牌业务的办理,更加方便、更加快捷、更加适应人民群众的需求。驾驶人培训考试推行在县(市)驾驶人培训学校就地进行,方便广大人民群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