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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2月26日出台“六条警规”, 吕梁市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多措并举,认真贯彻落实“六条警规”。
一、领导重视、深入发动。2月26日全省公安机关落实“六条警规”电视电话会议后,市局立即组织召开了党委扩大会议,结合吕梁实际就切实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行了全面部署。成立了由“一把手”亲自挂帅,党委成员分工负责的贯彻落实“六条警规”领导小组,制订出台了《吕梁市公安机关于贯彻落实“六条警规”的实施方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要求,制定并层层签订了责任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明确责任,明确任务,责任到人,为“六条警规”的贯彻落实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提高认识,加强学习。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和全体民警采取多种形式,掀起了学习“六条警规”高潮,对“六条警规” 每个民警做到耳熟能详、牢记于心、落实于行,并人人写出了学习“六条警规”的心得体会和保证书。民警严格自律,廉洁从警,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三、广泛宣传,接受监督。吕梁市各级公安机关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向全社会广泛宣传省厅发布实施“六条警规”的重大意义、具体内容及要求。并将“六条警规”统一印发成宣传材料,发放张贴到基层每个所队,每个办公室,使每位民警牢记在心,让人民群众公开监督。将“六条警规”公诸于众,让群众家喻户晓。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举报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让全社会切实感受到公安机关从严治警的决心和信心,形成社会各界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察,严惩违纪。吕梁市各级公安机关纪检和督察部门把贯彻落实“六条警规”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市县公安纪检、督察等部门充分履行职责,加强督促检查,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延伸监督空间,对照“六条警规”, 采取多种方式,定期不定期地组织明查暗访,一项一项地进行清理、督促“六条警规”的落实。公布了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报警投诉,坚持群众举报必查、信访案件必查、重大案件事故必查、违法违纪案件必查,一旦发现违反“六条警规”的,一律严格执行纪律。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严肃处理,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同时对管理、监督不到位,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纪行为的和对民警违反“六条警规”的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皮护短的,严格执行省厅“六条警规”规定,严肃追究领导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