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2009年基层公安机关定向招录工作开始。我省公安机关今年计划招录800人,其中,面向退役士兵招录300人,面向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招录500人。报名时间为7月20日-24日。定向招录的具体职位、人数、资格条件及招录培养院校、专业可登录山西警讯网(www.sxga.com.cn)查询相关信息,考生可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进行报名。
定向招录对象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的已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应届毕业(含2007年和2008年毕业,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学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按照国家规定视为应届毕业生的人员)。
招录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3)退役士兵年龄在18岁以上(1991年7月15日以前出生),2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5日以后出生);高校毕业生年龄在18岁以上(1991年7月15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5日以后出生);(4)其中,退役士兵须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或具有同等学历;面向高校毕业生招录的专科试点班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以上学历;面向高校毕业生招录的第二学位班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取得学士学位;面向高校毕业生招录的专升本试点班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学历。(5)考生须具有山西省常住户口(现户口在学校的,入学前须为山西省常住户口);(6)符合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7)具备拟任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8)符合任职回避规定要求。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时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为充分体现公务员录用的“竞争、择优”原则,各职位报考人数一般应达到拟录用人数的5倍以上,达不到的要减少录用名额,使报考人数与拟录用人数达到5:1,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5:1的,则取消本职位的考试。特殊职位和边远县的可适当放宽到3:1。报名结束后,省录用主管机关将根据报考情况确定减少指标的职位和取消考试的职位,并通过山西人事考试网站向社会公布。
笔试时间
2009年8月29日、30日。
8月29日
9∶00—11∶00行政能力测验。
14∶00—16∶30申论。
8月30日
9∶00—11∶30文化综合(专科层次)
民法学(本科层次)
笔试考场全部设置在省城太原。
定向培养及学制 通过考核录取的考生,将在公安大学、刑警学院、山西警专高等专科学院试点班学习,试点班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公安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被录取人员到相关院校报到时,与培养院校、定向单位的省级机关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接受培养。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发给生活补助费。
对于合格毕业学生,所在院校应按原确定的招录单位进行派遣,并将其档案和户口转至相关单位。学生到定向单位报到后,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者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国家不负责安排工作,考生自行择业。同时,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补助费(包括学费和生活补助费)。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生,不得录用到其他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要将情况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赵喜梅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