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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交警支队在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出台八项便民利民措施
编辑: 吕梁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 2009-07-29

近日,吕梁交警支队针对当前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中存在的职责不明确,工作效率低,内部制度不健全等突出问题,召开专门会议,要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要以落实车管源头管理责任为目标,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措施,支队成立机动车驾驶人员考试预约室、考试组、制证室,做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互相制约,互相协作,同时落实出台了八项便民、利民新举措。

一、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预约考试时间安排表,每月公示一次。

二、科目一考试合格人员,次日内核发准考技能证明,从而加快了考试进度。

三、科目二考试成绩录入实行内部传递制度,减少驾校往返次数。

四、科目一考试及格的驾驶人档案由考试组留存、内传,避免档案多次搬迁,预防发生差错。

五、进一步完善“多点考试”办法,近日启动临县驾考点,形成四个中心点的考试格局,极大地方便于周边驾校和群众的考试。

六、在预约、考试、制证三个环节上逐步完善,使考试工作提速。

七、采取非常措施,积极稳妥地解决驾校历年的遗留问题,进一步规范完善考试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八、严格执行公安部令和省厅“六条警规”,要求每个车管业务员在预约、考试、办证工作中,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相关业务。不准推诿扯皮、不准收受礼品和小费、不准低价向驾校报考学院,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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