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 西 省 公 安 厅 文 件
关于向薛爱虎同志学习的决定
晋公发[2009]4号
(2009年8月10日)
薛爱虎同志,男,汉族,1962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文化,山西临县人,1983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生前任吕梁市公安局临县公安局刘家会派出所指导员。2008年8月28日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不幸逝世,年仅46岁。
薛爱虎同志从警25年来,始终牢记并努力实践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宗旨,忠实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始终坚持以保一方平安、服务一方群众为己任,扎根基层,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勤政为民、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始终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秉公执法、淡泊名利、忘我工作,以实际行动诠释了新时期人民警察的崇高追求和高尚品质,集中展现了当代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和昂扬锐气。薛爱虎同志多次被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评为“先进工作者”、“人民满意的公安民警”和“优秀工作者”。2009年6月22日,被公安部追授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薛爱虎同志忠实践行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用毕生精力和行动实现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庄严承诺,树立了新时期基层公安民警的良好形象,是全省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学习的楷模。
大力宣传,深入学习薛爱虎同志的先进事迹,对于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深入开展,教育和引导广大公安民警永远做党的忠诚卫士和群众的贴心人,着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全面推进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省公安厅决定,在全省公安机关和全体公安民警中开展向薛爱虎同志学习的活动。
一、学习他牢记宗旨,心系群众,鞠躬尽瘁的公仆情怀。薛爱虎心中时刻装着群众,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与人民群众结下了深厚的情谊。他心里始终想着百姓,把群众的困难当成自己的困难,总是想方设法为百姓排忧解难,随时随地伸出援助之手。真正做到了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担任刘家会派出所指导员兼户籍警期间,为了更好地服务基层群众,他经常利用节假日步行二三十公里到偏远山村上门为群众照相,为孤寡老人等免费换发身份证件、户口簿,深得群众好评。村民刘某因赌博欠下10万元赌债,被派出所多次处理,家庭生活困难妻子要跟他离婚。薛爱虎知道情况后,每月从仅有的几百元工资中拿出一、二百元,为该村民联系贩枣的小生意,几年下来借给该村民一万多元,生意步入正轨,一天天壮大。安家庄68岁的马俊英老人,两个儿子都因煤矿事故而残疾,孤身苦依无人照顾。庆幸的是,她又有了薛爱虎这第三个“儿子”虎子。薛爱虎几十年如一日照顾老人,无怨无悔。1990年以来,他长期资助困难群众10多人,为群众做好事200余起,化解纠纷和群体性事件125余起,被群众称为“好人中的好人”。薛爱虎常说“咱是穷苦人出身,乡亲们不容易,咱当警察就是为乡亲们服务,要对得起这身警服,更不能给头顶上的警徽抹黑,自己的事再大也是小事,群众的事再小也是大事。”向薛爱虎同志学习,就是要像他那样,不断增进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提高做群众工作能力,从点滴小事做起、从身边的事情做起,满腔热忱地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真正与群众打成一片,以实际行动向人民群众传递党和政府的温暖,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二、学习他恪尽职守,爱岗敬业,争创一流的工作作风。无论在什么工作岗位上,薛爱虎同志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积极适应形势需要,改革创新,不断创造出一流的工作业绩。早在八十年代,当时全国公安系统还没有建立重点人员管理系统时,薛爱虎同志就通过探索钻研,自创了通过人体毛发、手印等渠道对重点人员进行管理的办法,为顺利推进辖区的社会治安管理奠定了基础。1998年7月,薛爱虎同志调任刘家会镇派出所指导员。该镇地处临县偏远的西部地区,历来社情复杂、治安形势严峻。他认真思考,潜心研究,针对治安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为了强化辖区社会治安管理,让群众过上平安的生活,薛爱虎同志结合辖区具体的治安情况,及时调整打击策略,采取公安机关高压严打与人民群众治安防控相结合、派出所主动出击与村委治保组织加强防范相结合的方式,围绕打现行、破大案尤其是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犯罪的总体思路,坚持“打”字出头、防控先行、多措并举,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有力维护了辖区的社会治安稳定。学习薛爱虎同志,就是学习他解放思想、与时俱进、锐意进取的创新精神和立足实际、着眼长远、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努力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推动公安事业不断发展进步。
三、学习他两袖清风,廉洁自律,克己奉公的高风亮节。薛爱虎同志始终保持清正廉洁、一心为民的优秀共产党员政治本色。他始终坚持公安民警是人民的公仆,只讲奉献不求索取。家里的三孔窑洞,断断续续盖了11年,随他下葬的一副眼镜已用了10余年,眼镜架上贴满了胶布。从警25年来,薛爱虎同志经历了无数情与法的洗礼,钱与权的考验, 用实际行动捍卫了法律的尊严,维护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他每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就有不少人找他说情。面对种种诱惑,薛爱虎除筑牢自身思想道德防线的同时,还严格要求下属要耐得住清贫,顶得住歪风,经得住诱惑。2007年,刘家会村有人打架被派出所带回询问,当事人通过薛爱虎的一个老朋友来向他求情,而他却严辞拒绝,对老朋友说:“这么多年的老弟兄了,你还不了解我?涉及到法律的咱不能徇私枉法,不涉及法律的能为老百姓的咱肯定为老百姓着想。”向薛爱虎同志学习,就是学习他克己奉公、为警清廉、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高尚情操,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迅速掀起向薛爱虎同志学习的热潮。要把开展向薛爱虎同志学习活动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当前正在开展的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紧密结合起来。要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生动有效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薛爱虎同志的先进事迹。要通过开展向薛爱虎同志学习活动,在全省公安机关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要以薛爱虎同志为榜样,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真正成为科学发展观的模范实践者。广大公安民警要对照薛爱虎同志的先进事迹,从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认真查找差距和不足,切实加以改进,以更加旺盛的斗志和饱满的热情积极投身到工作中去,为构建和谐山西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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