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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建设“平安吕梁”总目标,全力服务“保民生、保稳定、保增长”总要求
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声势浩大的“打团伙、追逃犯、破积案、破大案”百日专项行动
编辑: 吕梁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 2009-11-03

近年来,我市公安机关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有力地维护了全市社会和谐稳定。但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受金融危机影响,经济利益、社会关系剧烈调整,因矿山资源整合、企业停产改制、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农村选举、村企矛盾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凸显,为进一步震慑犯罪,惩黑除恶,有效维护全市社会稳定,市公安局决定从即日起到2010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声势浩大的“打团伙、追逃犯、破积案、破大案”百日专项行动。

此次行动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是:牢牢抓住当前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以刑侦部门为主力军,各警种、各部门全警动员,全力以赴,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以人民群众深恶痛绝、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黑恶势力犯罪和重大刑事犯罪活动为重点,开展声势浩大的集中打击和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打掉一批违法犯罪团伙,破获一批重大刑事案件,抓获一批网上逃犯,整治一批治安乱点,通过卓有成效的专项行动,对全市黑恶势力犯罪及各类严重犯罪活动进行严厉打击,使社会治安状况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社会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公安队伍素质和作风进一步加强 ,为我市“三新”战略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此次行动打击重点是: 1、各类市霸、行霸以及隐藏在娱乐行业的黑恶势力、基层农村恶势力以及其他形式的乡霸、村霸、地霸、路霸,煽动、蛊惑不明真象的群众,断桥堵路,围堵党政办公场所,干扰破坏党政机关的正常办公秩序的恶势力团伙。2、非法开采资源,侵害国家、集体利益的恶势力团伙。3、在逃的各类网上逃犯。4、杀人、绑架、爆炸等危害严重的重特大案件。5、抢劫、抢夺、入室盗窃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案件。6、治安秩序混乱、娼赌活动严重、群众反映强烈、媒体曝光集中的治安乱点和复杂场所。

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市局成立了以市长助理、市公安局长王武道为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及各县市局长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组,制定出台了《全市公安机关“打团伙、追逃犯、破积案、破大案”百日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实行局领导包县、处室包县和定期通报、逐月推进、统一考核工作机制,全力推进。市局同时要求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局长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动员,亲自部署,亲自安排,亲自抓落实,要及时成立专项行动领导组,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精心部署 切实把这次专项行动作为有效遏制刑事犯罪、维护良好治安秩序、提升群众满意度、建立健全治安防控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来抓。二要明确任务,狠抓落实。要结合本地实际,真正摸清底数,吃透情况,明确重点,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将工作任务逐级分解细化,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人层层抓好落实三要强化配合,多警联动。班子成员要分片负责,靠前指挥,各警种、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各部门分工负责、多警种协同作战的打击防控合力。四要加强宣传,壮大声势。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号召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敦促犯罪分子投案自首。五要严肃纪律,严格督导行动中要严格遵守法律和工作纪律,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泄露机密、干扰调查、包庇袒护的,一经查实,坚决依法依纪严肃处理。严格请示报告制度。行动中发生或发现的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坚决防止迟报漏报隐瞒不报问题的发生。此次专项行动的展开,将对建设平安吕梁,构建和谐社会,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提升社会满意度,提升公安队伍的整体战斗力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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