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府信息公开吕梁警讯新闻中心专题栏目警界风采便民办事常识警方提醒
  当前位置: 吕梁警讯
 
吕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实行“八项”措施,全面推进驾驶员考试工作
编辑: 吕梁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 2010-01-22

为进一步规范、完善驾驶员考试工作,吕梁交警支队采取八项措施规范程序监管、强化制度落实,深入推进驾驶员考试工作。一是加快进度,实行捆绑式考试预约。针对2009年科目二考生积压严重的实际情况,支队从2010年起实行捆绑式考试预约,即预约科目一时必须对已达科目二、科目三的考试人进行预约,以进一步推动考试工作进度。二是以人为本,严格人车比例。对在技能有效期内没有完成全部科目考试的遗留积压学员,严格按人车比例重新从科目一起预约考试;对技能有效期接近到期的考生,本着以人为本、认真负责的态度,加强培训,于元月10日前再次申报,尽快安排预约考试。三是增加考点,进一步方便考试人员。本着方便考生的原则,辖区5个考试场经验收合格全部投入使用,且配备专业考试员和微机操作员,实行全天候考试预约服务。四是以人为本,设立自培考试绿色通道为满足考生的不同需求,对自培合格的考生实行直接预约考试的直考模式。五是提高效率,设立科目二、科目三考试绿色通道对各驾校在校培训学员,如本人需急办驾照且科目一考试合格、并已达到公安部令规定科目二、科目三考试预约期限的,可直接提档案来支队车管业务大厅申请预约考试。六是提升服务,开设增驾大型客车、大型牵引车、城市公交客运车的业务。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帮助建设全市2所达标验收的一类资质的机动车培训学校,从2010年起可以开办增驾业务类型工作,填补了我市无增驾类别培训的空白。七是严格三化标准,推进考试工作。严格执行考前预约申报,对各校培训结业的学员,实行抽查制度,合格达标的同意预约,执行先缴费后预约制度,实行预约、考试、制证三权分立制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规范考试工作。八是加大监督管理,确保培训质量。2010年起,对科目一考试及格率连续三个月不达80%、科目二考试及格率连续三个月不达50%的驾校,实行暂停考试预约惩罚制度,并建议交通驾管部门责令整改、停业整顿。从源头上狠抓教学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质量。

 

         主办:吕梁市公安局 
技术支持:吕梁市政府办公厅网络中心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