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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会同市建设局组织召开北川河城市公共设施安全保护现场会议,要求公安、城建部门切实提高认识,采取四项措施,全面加强防范查处力度,切实维护北川河城市公共设施安全,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美好舒适的环境
编辑: 吕梁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 2010-07-28

      

    714日上午,针对近期市区北川河综合整治工程部分路灯、草坪、树木破坏严重,游泳溺水死亡事件较为突出等问题,在北川河综合整治工程现场,市公安局会同市建设局组织召开了北川河城市公共设施安全保护现场会议,市公安局副局长任一雄、市建设局副局长闫继平以及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办公室、指挥中心、城管支队、巡警支队、市建设局北川河综合整治工程相关负责人、离石区公安局有关领导、城北派出所、巡防队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参会人员对城市建设设施破坏情况进行了实地查看。

    会议决定,一是市、区公安、城建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提高认识、周密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地开展打击治理工作。二是立即由市公安局、市建设局联合下发《关于严厉打击破坏城市设施建设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告,并在北川河公园以及公路两侧醒目位置张贴、悬标。三是市、区两级公安机关会同城管部门认真组织安排部署打击破坏城市设施建设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治理行动,由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统一部署,明确责任区段,落实巡防责任。市、区两级公安机关不分警种全面配合,巡警部门重点进行巡逻盘查,治安、城市管理部门加大管理力度,及时主动发现查处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四是严肃查处破坏城市设施建设违法犯罪行为。对于未成年人破坏公共设施的必须由家长亲自领回,并进行训诫,责令严加管教。对于成年人多次屡教不改,造成损失严重,持刀行凶等情节恶劣的,坚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为切实提高吕梁的城市建设水平,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美好的舒适的环境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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